關于曾嘉同學退學處理決定的公告

發布者:信息工程學院發布時間:2020-09-01浏覽次數:2413

曾嘉,男,學号:21406022042,信息工程學院2017級電子信息工程專業學生,現已超過電子信息工程專業最長學習年限。

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條和《澳门金莎全日制本科學生學籍管理規定(修訂)》(校教【2017】44号)第十章第四十五條的相關規定,經2020 年7月21日校長辦公會會議研究決定對作退學處理。  

前期輔導員已通過電話及QQ與你聯系,但你均未以回複,現以公告方式送達。請你收到本公告15日内來信息與工程學院領取退學決定書,逾期視為送達。自退學決定送達起兩周内,需來校辦理離校手續,逾期将自動注銷你在校各種關系。

如不服本退學決定,可在公告期滿10日内,向學校學生申訴處理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訴。如你未在申訴期内申訴的,學校不再受理你提出的申請,将視為已同意該處理。

特此公告。

                                  信息工程學院

                                  2020年8月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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