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金莎學生實驗守則
院教(2003)08号
一、實驗前應認真按教師布置進行預習,明确實驗的目的、要求、掌握實驗的内容、方法和步驟。
二、實驗前的準備工作,經指導老師或實驗技術人員檢查合格後方可進行實驗,實驗過程中認真觀察各種現象,記錄實驗數據,不能馬虎和抄襲。實驗完畢必須整理好本組實驗儀器,并經指導老師或實驗技術人員驗收後,方可離開。實驗後,認真分析實驗結果,正确處理數據,細心制作圖表,做好實驗報告,不符合要求者,應重做。
三、實驗室内必須保持安靜,不準高聲喧嘩,打鬧;不準抽煙、随地吐痰、亂抛紙屑雜物,不準做與實驗無關的事,不準穿背心、褲衩、拖鞋(除規定須換專業拖鞋外)或赤腳進入實驗室。
四、必須嚴格遵守實驗室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執行操作規程,注意人身和設備安全。
五、愛護國家财物。節約水電和藥品器材,不得動用他組的儀器、工具材料。凡損壞儀器、工具者應檢查原因,填寫報損單,并依照管理辦法賠償損失。
六、學生在實驗教師指導下必須完成教學大綱規定的所有實驗項目。
七、注意實驗安全,杜絕各類事故。實驗過程中發現異常現象,應及時報告和采取緊急措施(切斷水、電、氣、火源)。并注意保護現場,配合學校相關部門查清事故原因。便于避免同類事故再次發生。
八、上計算機做相關實驗時,不得自帶光碟和與實驗無關的軟盤,避免因病毒損壞計算機和設備。
九、凡違反實驗時制度和操作規程,擅自動用與本實驗無關的或自拆卸設備造成的事故和損失,将根據學校有關文件予以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