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分調動信息工程學院團委學生會成員積極性,提高整體凝聚力,特制訂本制度并于2021年8月21日正式實施。
第一章學生幹部任免
第一條 學生幹部通過公開招聘、主席團和部長推薦等方式産生,并經院部審核後審批任命。
第二條 學生會實行幹部聘任制,所有成員一年一聘,聘期内考核合格,聘任期滿後發聘書。原則上一年内無升職或調任的學生幹部不再另聘,視為自然離退。學生幹部原則上一年改選一次,可以連任,學生臨近畢業一年自然卸任。
第三條 學生會幹部在任職期内有重大過失或不能勝任工作職責,由主席團會議決定,報團委老師批準、備案後,免除其職務。
第四條 在一學期内不積極工作或涉及其他影響、損害學生會榮譽的學生幹部,經主席團會議讨論通過,報團委老師審核、批準、備案後,由團委學生會出具書面材料免除其所任職務。
第五條 學生會幹部在一學期内出現課程兩門重修或綜合測評成績未達到班級前百分之七十者,經過主席團會議讨論通過,報團委老師審查、備案後,由團委學生會出具書面材料免除其所任職務。
第六條 在學生會換屆之前各部部長必須對本部門接班人進行重點培養,在換屆時,把本部門所有工作資料移交給新任部長,不得拖延隐瞞,敷衍塞責,否則不予發放聘書。
第七條 對擅自離職或未經申請擅自退出的幹部,學生會将在征求指導老師意見的基礎上,予以開除學生會職務,并經團委發文全院通報批評。
第八條 團委學生會成員如因個人原因中途退出學生會,需向部長及主席團提交申請書(至少800字),并由院團委書記審核同意退出學生會。未提交申請而不參加工作的,按缺勤處理,将對部門評比造成影響。
第九條 由于各種原因任職不滿一年者或考核未達要求者不予認定其學生會成員一職,即不予認證綜合素質學分。
第二章考評制度
第十條 學生會幹部考評主要對象為學生會各部門成員。
第十一條 各部門自行按照各活動的人事安排對部門内部的工作進行分配并自主考核,每周以紙質檔、電子檔、照片(含水印時間)的形式上交辦公室,并由辦公室彙總留存。缺少考核表等證明材料則視為缺勤,影響學期末的學生會成員考核。
第十二條 各部門自主考核表每周上交辦公室,辦公室彙總整理并每周一将彙總表張貼學生會公告欄,并每月彙總整理一次,發至總群進行公示。
第十三條 學生會各部門幹事考核由各部門部長(含副部長)負責,學生會各部長(含副部長)由主席團統一考核。
第十四條 學生會成員考核定在每年1月和6月。
第十五條 考核細則
1、學生會成員的考核分為部長(含副部長)考核和幹事考核。
2、部長(含副部長)考核由主席團經辦公室提供考核材料和各部門主辦活動情況予以考評。考核結果有優秀部長、合格部長、不合格部長,其中優秀部長占部長總人數比例不超過30%,不滿一人按一人計算,優秀部長頒發優秀部長證書并進行獎勵,兩次考核均為不合格的部長不予認證綜合素質學分和發放聘書。
3、幹事考核由各部門部長(含副部長)經辦公室提供考核材料自主考評,考核結果有優秀幹事、合格幹事、不合格幹事,優秀幹事占幹事總人數比例不超過30%,不滿一人按一人計算,優秀幹事頒發優秀工作者證書并進行獎勵,兩次考核均為不合格幹事不予認證綜合素質學分
4、為确保公平性和可操作性,主席團額外擁有的3名優秀部長名額和10個優秀幹事的名額。
第十六條 每學期考核完成後,考核結果發至學生會總群中公示三天,有異議的可直接向主席團提出。三天公示期滿,考核結果生效,由辦公室打印存檔,組織部打印證書,加蓋公章。
第十七條 學期末根據考勤統計總表針對各個部門進行評比,評出優秀部門1個,給予部門團建費用每人60元獎勵
第十八條 所有部門進行的考評,應本着客觀公正、實事求是的原則進行綜合全面評價,并将考核結果填入《信息工程學院團委學生會幹部考評記錄表》,學生會辦公室備案,由辦公室負責将結果存入學生會成員檔案。
信息工程學院團委
202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