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值班制度
第一條 學生會成員在值班時至少提前五分鐘,在自己的值班時間内不得遲到或早退,若遇到特殊情況,應向學生會辦公室請假,或自行找他人調整,否則不得離崗,不得請非學生會人員代班,未經請假或請假未批準者,有遲到或早退達兩次以上者,由辦公室給予口頭警告并備案,并在幹部例會上給予通報批評,取消優秀學生幹部考核資格,情節嚴重者,經辦公室查證,主席團讨論決定後做出降職、停職、留職、開除等相關處理
第二條 值班人員必須負責好當天的辦公室及走廊的衛生,值班人員嚴禁在辦公室内吃零食、聽音樂等一系列與值班工作無關的事情,更不允許值班時間内抽煙。若有被發現者,将取消評優資格,在離開之前做好辦公室清潔和整理工作,最後離開的成員要關燈,關風扇,鎖門。
第三條 當各部門有通知或任務要在辦公室進行時,提前與辦公室考勤人員聯系,讓考勤人員轉達給值班成員,值班成員在值班結束後将交代的工作彙報給相應的部門負責人,保證學生會的各項工作順利有序的進行
第四條 值班人員必須認真,如實并詳細的記載好當天的值班情況,嚴禁弄虛作假,并做好各部門安排下的工作任務,處理好各種突發事件
第五條 值班人員對來訪的同學應熱情、禮貌,莊重大方。保持辦公室安靜,禁止大聲喧嘩,嚴禁在辦公室内吸煙、喝酒,嚴禁在辦公室有不文明行為。對同學們反映的問題應盡量地盡快地為其解決,及時的處理,不能解決的問題須向主席團反映
第六條 值班當天負責人須對當天的情況全面負責,當各部門或各班級向辦公室借物品時要征求到辦公室管理人員的同意,寫好借據。在歸還所借物品時,值班人員應及時清點查看是否完好,并歸還借據,做好已還記錄
第七條 值班人員不得将辦公室公用物品占為私有,當天值班人員應相互協調、配合、共同做好值班工作
第八條 辦公室考勤人員做好每次值班情況的統計,并及時聯系未到場的值班人員,在任何情況下辦公室都要有人員在場,保證值班正常進行,并妥善保管好辦公室鑰匙。值班制度考核表由學生會辦公室不定時檢查
第二章物品借用制度
第九條 院學生會各個部室包括主席團凡需借用大件物品必須提前一天向辦公室主任提出申請,經同意後由主要負責人簽字領取所借物品。借用小件物品需提前半天申請,由辦公室主任同意,并寫好借據與負責人保留
第十條 我校其他院系學生會各部門若需借用物品應提前一天通知辦公室,并說明所借物品和數量以及歸還日期,并留下負責人姓名和有效聯系方式,取物品時必須由部門第一負責人(主席、部長)領取
第十一條 所借物品必須按時歸還,若超時歸還或有損壞甚至丢失,則辦公室有權拒絕該部門再次借用任何物品,并提出批評
第十二條 借用期間所發生的損壞以及其他一切損失由借用者負責賠償
第十三條 辦公室所有物品歸辦公室管理,其他各個部門未經申請不可随便使用或轉借
第十四條 所有活動的物品發放管理都有辦公室内部人員管理,其他部門未經允許不可亂動
第三章辦公室鑰匙管理制度
第十五條 辦公室鑰匙由主席團成員與辦公室主任各執一把,辦公室主任根據實際情況為辦公室幹事分配鑰匙
第十六條 辦公室值班鑰匙由辦公室值班人員随身攜帶,換班時做好鑰匙的轉交工作,保障下一班值班人員的正常工作
第十七條 各部門在非例會時間如需借用辦公室召開部門會議,在召開會議前必須向辦公室提出申請,由辦公室人員予以協調安排,鑰匙在用完後必須立即歸還。鑰匙借用期間不得轉借他人,也不得私自配設,如有發現将嚴肅處理
第十八條 鑰匙在借用期間,如有丢失者,一切後果自負
第十九條 值班鑰匙除辦公室内部人員外不允許轉借給任何人,特殊情況除外
2021年8月21日
信息工程學院學生會